2017年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(专利国内部分)资金支持名单公示
根据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中科园发〔2016〕XX号)的相关规定,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,现将2017年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(专利国内部分)资金支持名单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17年X月X日至2017年X月X日(共X个工作日)。
二、支持范围
本次资金支持主要面向中关村示范区内企业、高校及科研机构在2016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,旨在鼓励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和保护,提升中关村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。
三、支持标准
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,按照其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数量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。具体支持标准依据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公示名单
本次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《2017年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(专利国内部分)资金支持名单》。
五、异议处理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10-XXXXXXXX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
邮政编码:1000XX
六、其他事项
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。
附件:2017年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(专利国内部分)资金支持名单.xlsx
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
2017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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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7 18:40:16